泊头职业学院督查室工作职责 - 部门简介 - 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督查室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8 11:09:49

  1. 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国家、省、市的各项教育政策,注重运用政策指导本部门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2. 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职能处(室)、系(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政策和学院党委确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落实情况。同时做好督查情况综合分析,理清阻碍落实的原因并提出建议,及时向党委反馈情况。
  3. 负责督导检查学院日常教学管理秩序,教学管理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导整改,及时向党委反馈,通报。
  4. 负责听取、收集、整理校内外对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督导相关部门核实,并及时向党委和相关部门反馈。
  5. 配合学院各职能处(室)、系(部),建立和健全学院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工作。
  6. 组织召开学院督查工作会议,编发督查通报、工作简报等。负责督导检查听评课。
  7. 负责教育教学督查队伍建设,协调院系两级督查工作。
  8. 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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