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 关于对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集中督查督办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4 14:12:16
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落实,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学院纪检监察室、督查室将于近期对各处室、系部落实学院2018年度重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各处室、系部
二、督查内容:李书记1·23讲话和2018年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督查方式:部门自查与现场督查督办(查看问走访谈)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督办工作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本学期末,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各部门对本年度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向督查督办工作组提交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2.督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由督查督办工作组逐一深入各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现场开展督查工作。
3.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督查督办工作组在部门自查和现场督办的基础上,对学院2018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发布督查督办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对照“泊头职业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和李书记1·23讲话中列出的重点工作,全面梳理和总结本处室、系部年度工作已完成了哪些?未完成哪些?未完成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有何建议和意见?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认真准备年度工作相关资料,各项工作资料要做到完整、规范,可量化的数据要有支撑材料,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3.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年度工作亮点和不足,填写2018年度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10月29日前通过OA平台提交督查室)。
六、督查督办领导小组成员
督查督办带队组长:李印军
组员:马福强 樊水龙 刘永辉 张妍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