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2:00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各系部师范专业:
为进一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根据《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内容
学校各系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评价范围
2020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评价方法
综合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及评价策略。评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思自查、调研分析、咨询研讨、交流研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座谈会等。评价前需确认所采用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按照《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结合系部工作实际制定本系部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2.各专业对评价过程做好记录,形成“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记录文档,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工具、评价结果等,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溯。
3.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模板可参考附件1。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系部存档,并保存六年以上。
三、其他
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其过程性材料。
2.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3.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过程性材料和评价报告。
联系人:陈骁飞 电话:18830710750
附件1: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参考)
质量监控与考核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https://statics.czptc.edu.cn/uploadfile/2025/1128/202511281033017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