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3:00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各系部师范专业:
为进一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根据《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内容
各系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评价范围
各系部202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评价方法
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内部(如毕业生及教师)评价与外部(如用人单位、社区等)评价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及评价策略。各项毕业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评价前要确认各项毕业要求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按照《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结合系部工作实际制定本系部师范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2.系部应做好毕业生联系方式收集工作,建立毕业生微信群,开展好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情况问卷调查工作,问卷调查实行专业负责人责任制,采取电子问卷调查,可采用问卷星、腾讯问卷等问卷调查工具,问卷有效回收率不得低于本专业应届毕业生的70%,问卷调查内容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教师一起制定,并报系部审定通过后使用。
3.各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记录文档和评价分析报告,评价分析报告可参照附件2。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溯。
4.评价完成后,各专业应召开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反馈会,将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及问卷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课程负责人和相应教师,分析毕业要求达成的短板,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并保存六年以上。
三、其他
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其过程性材料。
2.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3.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过程性材料和评价报告。
联系人:陈骁飞
电话:18830710750
附件1: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参考)
质量监控与考核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https://statics.czptc.edu.cn/uploadfile/2025/1128/20251128103423803.docx